近日,四川省药监局印发了《四川省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gaoji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适用于四川省卫生系列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领域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设计、研发、注册、生产、流通、检验检测、检查核查、技术审评、监测评价、质量管理、抽样、药学服务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规定破格申报条件
通知中对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设初级、中级和gaoji职称。初级分设士级和师级,gaoji分设副gaoji和正gaoji,名称依次为非临床药士、非临床药师、非临床主管药师、非临床副主任药师、非临床主任药师。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已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药学专业)且成绩合格的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可对应非临床药学初、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可视同其具备非临床主管药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副gaoji职称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正gaoji职称采取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探索开展同行专家评价机制。并且详细规定了参加不同职称考试的学历、资历条件,同时附上了破格申报条件,明确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不能同时申请既破资历,又破学历。
湖南此前启动该项工作
实际上,四川并不是第一个推行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的地区,湖南此前就已启动了该项工作。去年7月,湖南省药监局先发布了《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这一文件,由此拉开药店执业药师评审gaoji职称的序幕。随后,湖南省药监局紧跟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非临床单位药学专业gaoji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的出台,为后续评定工作的进行给出了指示和参考。上述两个文件发布的两个月后,湖南省药监局又发布了《关于做好全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中初级职称首次评审工作的通知》,将在湖南省从事药品研制、生产、流通、检验检测、审评检查、评价监测、培训教育等非临床涉药领域工作的专技人才均囊括在内,包括药店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药师)。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目前只在四川和湖南等少数地区试行;但对于执业药师评审gaoji职称,许多地方已有相关的明文出台,#职称评审 #初级职称 比如陕西、内蒙古、湖南、广东、山东等地。#主治医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