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门诊部的基础设置
口腔门诊部需要哪些设置呢???
牙椅:至少设有牙科治疗椅4台;
科室设置:不设分科;能开展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口腔修复科的大部分诊治工作,有条件的可分设专业组(室);有专人负责药剂、化验(检验中心有统一安排的可不要)、放射、消毒供应等工作;
人员:
①每张牙科治疗椅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②至少有2名口腔科医师,其中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③牙科治疗椅超过4台的,每增设4台牙椅,至少增加1名口腔科医师;
④医生与护理人员比例不低于1:1;
房屋:
①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②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设备:
①基本设备:电动吸引器、显微镜、X光牙片机、银汞搅拌器、光敏固化灯、超声洁治器、铸造机、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
②每牙椅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1台、手术灯1个、痰盂1个、器械盘1个、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医师座椅1个、病历书写桌1张、口腔检查器械1套;配备中高速牙科切割装置不少于牙科治疗椅总数的1/2;
③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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