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美诊所的设立标准
诊所不同于门诊, 但都是具有相同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设立标准如下:
一、医疗用房
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二、床位
开设美容皮肤科和/或美容中医科的,至少有2张美容治疗床;
开设美容手术的,至少有一张手术床和一张观察床;
开设美容牙科的,至少有一把牙科综合治疗椅(原则上不单独设置)
三、科室设置
㈠临床科室
开设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四门科目不超过2门。
美容手术:至少有手术室、观察室、治疗室、处理室。
美容牙科:至少有诊疗室。(参考口腔诊所)
美容皮肤科:至少有咨询室、美容治疗室。
美容中医:至少有咨询诊所、中医美容治疗室。
㈡医技科室
根据开设的科目,设置相应的医疗技术科室。
㈢每个房间必须独立,并符合卫生布局和流程。每个房间的使用面积如下:
1、各科专业诊室独立设置,每室不少于10平方米
2、换药室、实验室、办公室不少于10平方米
3、抢救室不少于15平(可不设);
4、消毒室不少于4平方米
5、手术区不少于40平,手术间不少于20平。
㈣每张美容治疗床、观察床、牙科综合治疗椅的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
四、人员
㈠每门学科至少有一名具有相关专业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治医师和一名注册护士。
㈡每个医疗技术部门至少有一名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设备
㈠基本设备
美容手术:手术床及相应的成套美容手术设备、消毒柜、吸引器、无影灯、紫外线消毒灯、电凝器、高压蒸汽灭菌设备。
美容皮肤科:皮肤磨削机、离子喷雾器、多功能美容仪器、激光机或电子治疗机、超声波、治疗仪、消毒柜、眉毛机、高压蒸汽灭菌设备。
美容牙科:消毒柜、必要的牙科消毒设备、高压蒸汽灭菌设备。
与诊疗科目相适应的急救救援设备
㈡与诊疗科目相对应的其他设备,具有上网功能的计算机。
六、注册资本到位。
1.河南医学对口升学考试培训+代报名;
山东春考考试培训+代报名;
2.主治医师、主管技师、主管护师、主管药师等中级职称考试代报名;
主要解决注册年限不够,无shebao,无规培,学分不够等问题;
护士资格证,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康复治疗资格证考试代报名;
3、(中医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代报名;
4.医师/护士资格证首次注册,延期注册,过期激活;
5.医师执业范围变更或增加;
6.公立三甲医院进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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