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执业登记设置要求,百诺信息咨询服务部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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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诊疗科目许可要求
1.诊断和治疗的科目范围
医疗美容诊所的诊疗科目包括: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
2.诊断和治疗科目许可的数量
美容诊所只能允许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两个科目。
(二)医疗技术科室设置要求
按照批准的诊疗科目,设立相应的医疗技术部门。
美容外科:至少有手术室,治疗室,观察室。
美容科:至少有诊疗室。
美容科:至少有美容治疗室。
中医美容科:至少有中医美容治疗室。
(三)床位要求
至少有2张美容治疗床,或1张手术床和1张观察床,或1张牙科综合治疗椅。
(四)人员要求
基本要求:每个科目至少有一名主治医师和一名护士具有相关专业主治医师资格。
2.主诊医师要求:
2.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登记机关登记。
2.2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主诊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的临床工作经验,如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
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主诊医师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临床工作的经验。
2.4负责实施美容中医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主诊医生,应具有3年以上中医和皮肤科临床工作经验。
2.5主诊医师经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培训合格,或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一年以上。
3.主诊医师备案管理
医学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实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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